(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豁免要约收购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豁免要约收购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从2024年4月26日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
本次收购前,烟台国丰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间接持有冰轮环境35.27%的股份。2024年4月19日,烟台国丰与冰轮控股、国泰诚丰与烟台国盛分别签署《无偿划转协议》,冰轮控股将其持有的13.46%股份无偿划转给烟台国丰,烟台国盛将其持有的9.39%股份无偿划转给国泰诚丰。收购完成后,冰轮环境控股股东变更为烟台国丰,实际控制人仍为烟台市国资委。
根据《收购办法》第六十二条,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冰轮环境在2024年4月至9月期间多次发布相关公告,2024年9月21日,冰轮环境发布公告确认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未违反承诺,未来12个月内无改变主营业务、重大资产重组、调整董事会或高管组成、修改公司章程、重大员工变动及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冰轮环境已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重大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