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基于2022年至2024年的财务报表,对优优绿能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鉴证。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管理层负责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提供鉴证资料,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程序的基础上提出鉴证结论。
鉴证过程中,事务所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必要程序,认为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规定编制。报告指出,2022年至2024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3453234.71元、6509762.20元和4433278.40元;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3952792.49元、8129664.24元和8407708.84元;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分别为7368586.57元、14746770.66元和13289557.33元。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6251623.25元、12534755.06元和11267788.17元。报告仅供优优绿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