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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科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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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列席并见证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于2025年4月16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14日14时在上海浦东新区金桥综合保税区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参会股东及代表共19人,代表股份40,541,112股;网络投票股东129人,代表股份23,115,750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财务决算和预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董事和监事薪酬标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13项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果合法有效。

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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