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诺德股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为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实施股权激励,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股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条件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
公司已履行的程序包括:2025年5月13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还需履行的程序包括: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情况、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投票通过激励计划等。
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涵盖激励计划的目的、管理机构、激励对象确定依据、股票期权的来源和数量、有效期、行权价格、授予与行权条件、调整方法、会计处理等方面。激励对象的资金为自筹资金,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激励计划的表决情况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