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洪蛟))
本人刘洪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必需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本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包括本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本人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本人已经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特此声明。声明人:刘洪蛟,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