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3日发布。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4日14点30分在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工中路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七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74人,代表股份261,041,3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736%。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