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进行,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目的是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考核原则坚持公正、公开、公平,严格按照业绩评价。考核范围涵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审核考核结果。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分为三个解除限售期,涉及净资产现金回报率、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全员劳动生产率、燃料替代率、专利申请数量及二氧化碳排放量等指标。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解除限售比例,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85%、60%和0。
考核期间为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考核程序包括公司财务部门、科技部门判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并提交考核报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确定解除限售资格与结果,董事会确定解除限售数量。考核结果将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并归档保存。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