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现金红利0.8元 相关日期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1日 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2025年5月22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7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放年度为2024年年度,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176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4080000.00元。
分配实施办法方面,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公司股东上海莘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欧新华、上海萃慧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扣税说明部分,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元;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再计算应纳税额。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2元。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非居民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2元。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由公司代扣代缴10%的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2元。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公司将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2元。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8元。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联系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21-60753051。特此公告。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