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宜昌)律师事务所为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4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14日14时在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生物产业园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人员包括登记在册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2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财务预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新增募投项目、非独立董事和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以及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其中,《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显示,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超过三分之二。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