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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利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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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拓利亚一期、二期、三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委托,组织实施优利德首发前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根据相关法规,中信证券对出让方资格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三家合伙企业均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未违反股份减持规定或承诺,为优利德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权利受限情形,非国有企业,未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且本次转让已履行必要审议或审批程序。出让方需遵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第五条和第六条关于减持和窗口期的规定。经核查,优利德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同期年均净利润30%,最近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及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且不存在重大事件影响。中信证券认为,出让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禁止性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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