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平安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杰世泽(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中国平安委托,就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利润分配方案、续聘审计机构、2025-2027年发展规划、授予董事会增发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注销回购A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境内债券融资工具及选举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等。出席年度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98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658,156,8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924%。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马明哲主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