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作用,加强管理和指导。细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络,并管理证券事务部。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有特定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如受市场禁入措施、公开谴责等。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便利条件,支持其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