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受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在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河路351号4号楼5层A座501室召开,由董事长吕汉泉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1,360,7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5.4954%。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的资格、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