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及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及总法律顾问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及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傅海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傅海峰先生具备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曾任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会计等职务。
为健全公司法治工作组织体系及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徐慧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徐慧女士具备正高级工程师、硕士生导师资格,曾任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物流事业部副总工程师等职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两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均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14日发布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