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5月))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护股东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募集资金指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募集的资金。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及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和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使用。控股股东不得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公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司会计部门应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设立台账,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董事会应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