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独立董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由于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是与交易各相关方友好协商、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后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高卫东、宋海涛、潘彬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