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水平。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名。董事会主要职责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董事会可决定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资产交易,以及特定金额内的关联交易和担保事项。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财务审计、战略规划、人员提名和薪酬考核等工作。董事长为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重要文件等。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包括信息披露、会议筹备等。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重大事项需2/3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和决议需保存不少于10年,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