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律师事务所受公司董事会委托,指派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并出具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1日发布,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会议如期在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3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864,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九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方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
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