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3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合计266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1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0%。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16日。
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比例为20%。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月27日,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3月18日,第三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3月17日届满。
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均已满足。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1年增长率为126.17%,满足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266名激励对象办理53.1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