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0日,公示方式为公司内部网站,反馈方式为电话或电子邮件。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方式包括审查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及其担任的职务。监事会确认,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及骨干员工,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此外,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或下属公司员工,未同时参加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