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宗旨、管理与职责、内容与标准、程序、董事及高管行为规范、形式与资料保管及责任追究等方面。
信息披露的宗旨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重要信息,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发展动态。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公司应通过规定的媒体公布信息,并送达监管部门备案。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须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内容,需及时披露。
公司应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并及时向相关各方了解真实情况。信息披露文件应在指定媒体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需备置于公司住所地供公众查阅。对于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