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在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情形。决策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整体利益情形。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资金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持有人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长期利益一致,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价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