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召集,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北京房山区窦店镇迎宾南街7号院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平台进行。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1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及监事2025年度薪酬、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议案4、9、11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6、9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143,393,496股;参与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1名,代表股份147,336,698股。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