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和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的选择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