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为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律师事务所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发表了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4月19日发布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下午14:30在杭州市临安区召开,同时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共8名,持股30,291,631股;网络投票股东1,631名,持股272,420,332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25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议案。
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