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接受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2025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会议通知,公告召开时间、地点、会议方式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2日10:00在上海浦东新区世博馆路70号中国建材大厦会议室举行,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01名,代表股份5,949,851.280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77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