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021年第二期、2022年第二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021年第二期、2022年第二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分别为:2021年激励计划58.07元/股,2021年第二期激励计划116.64元/股,2023年激励计划13.79元/股。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包括:2021年激励计划21.8554万股,2021年第二期激励计划9.6544万股,2022年第二期激励计划9.3912万股,2023年激励计划51.7608万股。作废原因主要为激励对象离职或公司业绩未达标,作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归属方面,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预留部分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三个归属期,2021年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部分第一批第三个归属期,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均符合归属条件。归属人数、数量及价格分别为: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2人840股,预留部分第一批第三个归属期10人16,408股,预留部分第二批第三个归属期8人40,432股;2021年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4人11,536股,预留部分第一批第三个归属期13人12,208股;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58人164,556股。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