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了以下第三方机构: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机构和审阅机构;4、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资产评估机构。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特此说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