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等。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是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泄露。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需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须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临时报告涵盖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如重大诉讼、仲裁、重大资产重组等。
公司应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报道,及时向相关各方了解真实情况,并按规定披露。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应确保本部门或公司发生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信息及时通报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或董事会秘书。未公开信息的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或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