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该激励计划经过多次会议审议,包括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等。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首次授予日定为2025年5月12日,向178名激励对象授予132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向102名激励对象授予519.00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09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68元/股。公司及授予对象均符合授予条件,首次授予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还需办理信息披露、登记和公告等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