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80,000,000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本次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郭浩先生和郭钏先生,发行价格为3.1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旨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公司2024年末短期借款余额为102,024.9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94%。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定价原则、方法和程序合规合理。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承诺将采取措施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募集资金合法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