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为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德邦科技已履行必要批准与授权程序。2024年3月至2025年5月期间,公司多次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修订稿、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5月9日,授予数量为50.00万股,授予人数为7人,授予价格为24.20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次归属,每次归属比例为50%。监事会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继续按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