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5月修订。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7,282,217元,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贵金属合金材料、电器配件生产、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等。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发行原则。公司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其报告工作。公司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等,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每年提取税后利润的10%作为法定公积金,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