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晶晨股份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首次授予部分4名第一类激励对象、71名第二类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70,125股;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部分达标,本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8%,作废处理在职员工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95,331股;首次授予部分9名第一类激励对象、1名第二类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696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作废处理669,152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10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38,875股;21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834股。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作废处理341,709股。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相关事项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