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受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9日下午15:00在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518号海康威视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胡扬忠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358,855,5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2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90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02,687,3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134%。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5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