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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思壮: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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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9日下午14:30在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兴港大厦A塔12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王刚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2名,代表股份201,711,026股,占总股本27.2450%。网络投票股东433名,代表股份5,347,313股,占总股本0.7223%。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九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2025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议案。

表决结果显示,各议案均获通过,中小股东单独计票。会议记录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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