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5月))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中的监督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委员会成员需履行职责,学习监管要求并参加培训。每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管理层需汇报生产经营情况,CFO汇报财务状况,委员会检查重大问题。委员会负责评估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评价年审注册会计师工作,决定续聘或改聘。审计期间原则上不得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如有变更需充分披露。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沟通,督促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对审计后的财务报告进行表决。委员会还需指导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形成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各方沟通,确保信息保密,防止内幕交易。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