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律师事务所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进行了审查。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同年5月9日14:00在南通市崇川区港闸经济开发区永通路2号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潘卫国主持。会议通知提前二十日发布,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数92,877,632股;网络投票股东29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数275,907股。合计33名股东参与表决,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70.5708%。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及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所有议案均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