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青旅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任芷))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任芷)
作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6次董事会,亲自出席6次,参加2次股东大会。作为内控与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
本人参与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提名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薪酬考核方案等重要事项。2024年,公司与光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超出预计范围,定价公允合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共计分配股利61,526,400元。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未发现重大缺陷或违规情况。
本人通过实地考察乌镇景区和邯郸广府古城,了解公司业务恢复和文旅拓展情况。公司与中小股东保持良好沟通,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为公司健康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