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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股份: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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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保荐人承诺保荐总结报告书及相关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的质询和调查。保荐人基本情况包括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办公地址为上海市虹口区新建路200号国华金融中心B栋20层,法定代表人为王承军,保荐代表人为李海波、张文海。

发行人基本情况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956,上市交易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注册资本17,952.305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戴明,董事会秘书为鲍灿。经营范围涵盖冲压件、金属结构件、模具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保荐工作分为尽调推荐阶段和持续督导阶段。尽调推荐阶段包括尽职调查、编制申请文件、配合审核等。持续督导阶段包括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合规性等方面的工作。保荐人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人处理的情况。发行人能够积极配合保荐人的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便利。中介机构在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期间均尽职尽责。保荐人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了持续关注和审阅,认为符合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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