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接受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9日发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会议于2025年4月3日下午14:00在郴州市北湖区召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200,3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08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053,604股,占98.5618%;反对101,100股,占0.9911%;弃权45,600股,占0.4470%。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553,604股,占98.4877%;反对101,100股,占1.0422%;弃权45,600股,占0.4701%。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