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永海)
姜永海作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4年6月任职以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发展及经营发表专项说明并提出建议。姜永海参加了7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未缺席或委托出席。他担任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委员,各出席1次会议。姜永海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他还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参与公司董事务虚会,对公司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提出建议。姜永海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认为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体系健全,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姜永海表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独立原则,维护中小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为董事会提供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