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核查意见,希会其字(2025)0080号。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该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相关规定编制的《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扣除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扣除表发表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扣除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本核查意见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