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度,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阳、马家昱及董事赵少峰组成,其中刘阳担任召集人。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8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认为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规定,所含信息真实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其具备专业能力和资质,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同意续聘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还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内部审计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并提出指导意见。此外,审计委员会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
总体上,审计委员会在审核定期报告、指导内部审计、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将继续发挥专业职能,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