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达对此次调整和注销进行了核查验证。
第一期激励计划方面,2023年12月至2025年4月期间,公司多次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最终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95元/股调整为7.69元/股,并决定回购注销部分离职人员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1.2134万股。
第二期激励计划方面,2024年1月至2025年4月期间,公司同样经过多次会议审议,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9.49元/股调整为9.23元/股,并决定回购注销一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5029万股。
第三期激励计划方面,2024年7月至2025年4月期间,公司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决定回购注销两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9.1589万股,回购价格为11.63元/股。
信达认为,上述调整和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