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电连技术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为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电连技术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施激励计划的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激励计划的目的、管理机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拟授出的权益情况、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及禁售期、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授予与归属条件、调整方法和程序、会计处理、实施程序、公司与激励对象权利义务、异动处理等。
激励对象为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280人,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公司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后续还需进行内幕信息自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将监督激励计划的实施,确保其合法合规,保障股东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