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E10071号,审计了湖北宜化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且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审计结果显示,湖北宜化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洪勇和黄芬,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成立于2011年1月24日,主要经营场所在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经营范围包括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