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科瑞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有效监督,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成员不得为公司高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具体职责包括:审核财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检查重大事项实施情况等。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董事、高管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并披露。公司应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管理层及相关部必须配合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时间为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