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决策行为,保障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应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避免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私利。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利润分配、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需具备相关资格,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落实,定期检查执行情况。董事会会议记录应详细记载会议情况,出席董事应在记录上签名。规则由股东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