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办法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包括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不得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并积极进行自愿性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依法披露信息,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对外披露。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与特定对象沟通时,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
办法还规定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及重大事件的披露标准和程序。公司应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并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应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保证对外咨询电话畅通,并及时更正已披露信息中的错误、遗漏或误导内容。
此外,办法强调了公平信息披露的重要性,要求公司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不得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应建立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的事后核实程序,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公司还应定期向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信息问询,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